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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被告转移财产不认法院怎么判

时间:2025-03-04|栏目:常山刑事律师|
离婚时,若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的行为,包括积极减少财产或消极对待到期债权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这属于隐藏、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在离婚后,原告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再次分割被转移的财产。务必注意及时处理,以免丧失追诉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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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离婚案件中被告转移财产的问题,有多种处理方式。首先,可以尝试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共识;其次,若协商无果,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以防止财产进一步转移;最后,在离婚诉讼中,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对转移财产的一方进行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处罚。选择何种方式需综合考虑证据充分性、财产转移规模和速度等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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